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,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汉江干流郧西段全面禁捕的通告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有奖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:
一、有奖举报的线索范围
我县自2020年7月8日起,在汉江干流郧西段全线水域范围内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,严禁在汉江干流郧西段电鱼、毒鱼、炸鱼或使用“地笼网”“绝户网”等禁用的渔具、捕捞方法进行捕捞,以及收购、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。凡发现上述线索的,举报有奖。
二、奖励金额
对群众举报的线索,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200至2000元奖励(举报电话:110、0719-6473559)。
郧西县公安局
2020年7月20日